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方案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2-30浏览次数:10

法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方案

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及学校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综合考核公告要求,为确保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经研究制定如下综合考核方案。


一、综合考核安排

专业名称

时间

地点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

15日(周四)9:00-12:00

考前测试

腾讯会议室

16日(周五)9:00

网络远程面试


二、综合考核分值及内容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

专业知识考查(面试)

50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

逻辑思维能力

科研能力面试

30

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

以往研究成果,专业经验及水平

综合科研能力

外语水平面试

20

外语听说能力


三、录取办法

 综合考核旨在考察申请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和外语水平,满分为100分(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水平50分,科研能力素质30分,外语水平20分)。每位申请人的综合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最终成绩=面试成绩。

 根据综合成绩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最终成绩面试成绩不合格(百分制不足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请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准备考核材料电子复印件(简历、科研成果、证书、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等,博士期间的研究计划单独放一个文件),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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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将根据申请人在报名阶段上传的相关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在考前审查核验环节核验相关材料原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将被取消综合考核或拟录取资格。

3.过程监管

1)申请人须自觉服从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考核。申请人在考核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申请人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生考试。

 (2)申请人在考核中若使用手机加入平台,如用移动数据流量联网,则应关闭手机通话功能或设置成来电转接;如用WIFI联网,应直接关闭移动数据连接及手机通话功能。若考核过程中出现断网情况,申请人需第一时间打开手机信号,确保学院与申请人取得联系。

3)博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考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和直播,禁止泄露或公布复试相关信息;考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考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4. 其他有关考核的通知将通过招生系统预留邮箱进行通知,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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